发布日期:2021-08-04 浏览量: 编辑:卞开宏
各学院、各部门:
为了迎接2022年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,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,请贵院、部门根据《宿迁学院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工作方案》通知(宿院委〔2021〕58号)的要求,于8月20日前将本单位的迎评工作方案提交给教学评估办公室。
评建办
2021年8月2日